外墙脱落砸到人谁的责任
外墙脱落砸伤人谁负责视具体情况而定,具体情况如下:(1)如果外墙砖仍在保修期内,施工单位和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关责任;(2)如果建筑物粘贴的外墙砖已过保质期,建筑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和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;(3)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维修、养护的义务,则由该小区物业承担侵权责任。
外墙砖掉下来砸到人是物业的责任还是业主的责任
如果外墙砖掉下来砸到人,一般情况下是物业的责任。因为物业有责任对建筑物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,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。如果发现外墙存在问题,物业应该及时修复或更换砖块。但如果业主私自改造或拆除了原有的外墙砖,导致砖块掉落,那么责任就在业主身上。
我家19楼,大风导致外墙脱落砸伤人,家属索赔20万,合理吗
你家19楼,大风导致外墙脱落砸伤人,家属索赔20万元,当然不合理了。
你家住19楼,大风一来就把你家外墙吹到脱落,还砸伤路人,这件事是天灾不是人祸,大自然发生任何事,人类是无预感的。大风把你家19楼外墙脱落砸伤人,这本身不是你家的错,家属却让你家承担责任,这似乎很不合理。可路人的伤总有人担责吧。
那就找建这幢楼的承包商,由他们负责伤者医药费。建这么高的楼房,根基不稳就会倒塌,外墙脱落是偷工减料了。大风一来就承受不住了,住在这幢楼里的人多危险啊!万一大风再吹几次,楼房可能就岌岌可危了。
让家属去找物业赔偿吧,物业才有这个资格。外墙脱落跟你无半毛钱关系,建这幢楼不是你承建的,而是用钱买的。外墙的脱落证明了一件事,这幢楼并不达标。大风不来,谁都不知道这幢楼的缺点在哪里,大风来了之后,这幢楼外墙就不堪一击了。
建这幢楼的房地产公司、承包商和物业都有责任,你是买套房住进来的业主,这事跟你毫无关系。
外墙属于大楼的公共部位,理应由物业承担维护责任,出现这种事情,受害者的家属应该向物业索赔,甚至可以向开发商索赔,做为业主,我们是交了管理费的,外墙皮脱落和业主没有关系。
理清责任啊!
第一,如果你家高空抛物坐实,你家赔。
没的说!
第二,如果你们单元的抛物,没逮住,但坐实你们单元,大伙赔。
第三,外墙脱落,工程保修期内,建筑公司赔,它们质量不合格,干你甚事?
第四,外墙脱落,保修期外,找物业公司赔,收了大家的维修基金,干嘛用的?
未及时发现隐患,造成人身伤害,物业公司自行赔付,与业主无关。
第五,如果大风刮落你自建的房子的外墙,你有可能赔。
谢谢邀请。
是否合理需要考虑如下因素:
1.根据《民法典》的1253条规定,所有人,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因此需要你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才能免除赔偿责任。
2.根据《民法典》第271条规定,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。建筑物外墙,属于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范围。因此住宅楼外立面属于整栋楼的全体业主共有,导致的侵权,全体业主按份额承担赔偿责任。而非你一家承担。
3.根据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》第14条,在保修期内,因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、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受害人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。因此房屋未过保修期,在你们承担赔偿责任后,可以向建设单位追偿。
4.对方主张20万赔偿,需要提出合理的损失证据。你们就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,也应该限制在对方实际损失的范围之内。超过实际损失的,你们有权拒绝。
最后,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如何承担,需要考虑上述四方面因素。
《民法典》第1253条规定,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,有其他责任人的,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。
本案损害事实与建筑物外墙脱落有直接的因果关系,伤者家属提出索赔符合法律规定。至于赔偿数额,在人民调解的时候可以协商,协商的依据是本省市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。当赔偿数额为双方所接受时,这个赔偿数额就是合理的。当调解无法达成协议,诉诸法院时,由法院作出的赔偿数额就是合法的。
根据法律规定,本案的赔偿主体包括建筑物的所有者、管理者和使用人。如果你不想赔或不想独自承担赔偿责任,可以将外墙的共有人(外墙属于建筑物共有的公共部位)、物业和业主(如果是租户的话)或租户(如果是业主的话)作为共同责任主体,一起承担赔偿责任。也可以是承担赔偿以后向其他的责任主体追偿。
我家19楼,大风导致外墙脱落砸伤人,家属索赔20万,合理吗?
这个问题分两方面回答。
第一方面,赔偿主体是谁。
根据现行法律规定,高处坠物伤人,如果有明确的责任人有责任人承担赔偿,如果没有明确的责任人,则有可能的责任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。
本案,如果楼上是某家专属部位掉下的,那么不用说楼上掉下东西伤人,由该家业主承担赔偿责任;如果弄不清到底是哪里掉下的东西伤到的人(例如高空抛物),那么推定有可能掉下物品的住户以及该部位的管理方(物业)共同承担赔偿费用,如果是公共部位掉下的,一般由物业和全体业主共同承担。
另外,如果楼本身的建筑保修期未到,则属于建筑质量问题,相关赔偿应当由开发商承担,如果问题是有第三方造成的(例如安装空调的商家),则赔偿由有过错的第三方承担。
第二方面,赔偿二十万是否合适。
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,伤者有责任证明赔偿的数额是二十万。
例如,他要求赔偿医药费,应当提供医疗费发票、住院病历,并且医疗的内容、范围能经得住合理性审查,如果他要求赔偿坠物伤人的费用,却拿出治疗糖尿病的单子和病历显然是不行的;
再如,他要赔偿误工费,他要证明因为受伤造成了误工的合理费用,例如提供工资卡流水、单位考勤记录和医院病假条。
如果他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失就是20万,那么赔偿是应该的,如果他举出的证据损失仅仅有五万,那赔偿的数额只能是五万。
住宅楼外墙瓷砖脱落砸死行人(无物业、入住五年),该怎么办
首先从法律责任来说是整栋楼的业主来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其次这栋楼属于伪建,国家规定二层以上不允许用瓷砖去做外立面,因为水泥根本答不到70年的时间,遇见这种事可以直接举报,现在一般外立面都属于真石漆,伪石漆组成,这种问题一开始就是开发商的责任。
首先,要先理清事故地点属于谁的管理范围,不是说谁盖的找谁,法律也不可能通过的,其次,我盖好的房子 质量都达标了 验收也没问题,但是后续无人养护,管理以及使用年限,这个是责令不到建设单位头上的。
顺带一提,这就是没物业的坏处,少了个能背锅的
入住五年,没有物业,外墙瓷砖掉下来砸死人。这种情况呢,只能是你这1栋楼上的从楼顶到楼下所有的住户一起分摊这个费用。,2000年出台的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》第七条规定:在正常使用下,房屋建筑工程的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。外墙瓷砖属于装修工程,因此它的最低保修期为2年。小区有物业可以动用物业公司,为小区购买的公共责任险。以上两个条件都不具备,只能是楼上楼下的客户自己买单。不知道我的回答你满意吗?
开发商应当和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,如果,没有物业公司,那业主怎办理入驻手续?日常设备设施,特别是供水管道和下水管道谁来维护?难道这个小区五年来就生活在垃圾无人清理,安全秩序无人维持的小区里?